8月19日,天津海事法院北京国际陆港巡回审判点(以下简称“巡回审判点”)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迎来了首次庭审。据了解,本案系一起涉外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原告为委托方(货主),三个被告分别为受托方(货代公司)、香港船东公司和海运承运人挪威公司,因中方货物运输至非洲阿尔及利亚的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而引发争议。由于该案原告住所地以及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均在北京,天津海事法院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决定在位于北京的中国海仲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该巡回审判点于今年7月10日揭牌成立,本次庭审的顺利进行标志着巡回审判点正式启动运行。庭审结束后,天津海事法院的案件审判人员以及当事人和代理人均对中国海仲庭审场所、设备及服务表示肯定,对庭审体验感到满意。
中国海仲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天津海事法院等有关单位的合作交流,共同实践探索仲裁、调解、诉讼的有机衔接,创新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正、专业、高效、便民的服务,为我国航运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