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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商法》全面适用下的航运争议解决”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5-12-08 14:18:11

2025年12月4日,由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海事国际私法专题委员会主办,上海仲裁协会运输与物流研究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仲裁研究中心协办的“新《海商法》全面适用下的航运争议解决”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行。来自司法部门、高校、实务界的三十余位代表现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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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华教授致开幕辞)


本次研讨会分上、下半场举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上海仲裁协会运输与物流研究委员会主任王国华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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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场发言嘉宾)


研讨会上半场,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尹东年、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庭庭长谢振衔、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姚洪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法务合规经理杨园硕分别就新《海商法》中的实际承运人范围、诉讼时效、临时仲裁、保赔协会的性质等问题,进行精彩的专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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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场发言嘉宾)


研讨会下半场,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亚太区总经理庄炜、上海海事大学教授沈秋明、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蕾、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吕方园、上海海事大学讲师佟尧分别就全球视野下的航运争议新趋势、国际惯例的适用、建造中船舶所有权、邮轮运输合同的赔偿范围、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分享对新《海商法》的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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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副秘书长致闭幕辞)


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最后致闭幕辞。她指出,新《海商法》的修改为我国航运法律乃至航运业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注入了新动能。本次研讨会聚焦新《海商法》的重点亮点,汇聚业界的真知灼见,成果丰硕。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将与各方深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探索《海商法》未来的实践路径,为构建更加高效、公正、国际化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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