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47次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受邀作为观察员,委派仲裁员、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郑睿副教授作为代表现场参会,深度参与《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Negotiable Cargo Documents,简称《NCD公约》)“解释性说明”(explanatory note)的拟定工作 。

(郑睿仲裁员代表中国海仲参会)
《NCD公约》已于2025年12月16日经第8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26年在加纳举行签约仪式。中国是公约的初始提案方和主要推动者。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约将海运提单长期确立的优势拓展至所有运输方式,创设了涵盖铁路、公路、航空及海运运输的“可转让货物单证”。
“解释性说明”是《NCD公约》的重要配套法律文件,核心功能在于建立权威的解释方法,通过明确公约中模糊表述的含义,针对实践中可能出现但公约未及详述的情形提供补充性指引。它为公约未来在全球范围内的适用提供了统一的基准,确保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可预测性。
在为期一周的会议中,中国海仲代表认真履行观察员职责,针对“解释性说明”草案中的专业术语取舍、单证效力确认、关键措辞解释等问题多次发出“中国声音”,建设性意见得到广泛关注。
中国海仲自2023年起成为贸法会第六工作组观察员。作为我国海事领域的专业仲裁机构,中国海仲将继续依托丰富的专业积累,积极参与《NCD公约》“解释性说明”拟定等相关议题,贡献中国经验与智慧,并持续关注《NCD公约》在2026年签约后的落地与适用,推动构建更加公正、高效、统一的国际贸易与运输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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