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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首期“东北亚商事仲裁法律沙龙”在大连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6-03-30 11:24:09

3月25日,2026年首期“东北亚商事仲裁法律沙龙”在大连成功举办,共有40多名航运企业家、律师、法务等业界代表参与活动。本次沙龙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东北亚中心)、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校友会联合主办,辽宁省贸促会、大连市贸促会协办,以“新法实施背景下海事争议解决与船舶建造实务”为主题,聚焦新海商法实施后的行业痛点与实务需求,为东北亚海事海商领域发展凝聚专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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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辽宁省贸促会副会长张巧云、大连市贸促会副会长滕玉超、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校友会会长尚作斌先后作开场致辞。张巧云副会长结合辽宁1-2月船舶出口99.8% 的高速增长数据,指出辽宁海洋产业发展需要供给更多、质量更优的商事法律服务;滕玉超副会长介绍大连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以及大连市贸促会“贸法护航”品牌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保障的情况;尚作斌会长表示,大连海事大学校友会将发挥专业与人才优势,深化与各方合作,助力大连航运中心与海事仲裁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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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环节,从上到下依次为:张巧云副会长、滕玉超副会长、尚作斌会长)


专题演讲环节围绕新海商法核心内容进行专业的实务解读。上海段和段(大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东以“新海商法下在建船舶权属与担保规则实务解读”为题,梳理了新海商法5月1日生效后,在建船舶“约定优先+法定补充”的权属规则,详解了抵押权、留置权的权利保障体系与清偿顺位,结合破产程序中的权利博弈给出合同更新、抵押登记等相关实操建议;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部长王微聚焦 “新海商法语境下船厂权益保护与风险管控实务”,从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确权、船舶留置权行使、涉外争议解决三大方面,结合典型司法案例,为船厂分享了合同约定、持续占有、境内程序适用等全流程风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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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演讲环节,从左到右依次为:李东律师、王微原副总法)


圆桌讨论环节从法律、金融、企业实操视角对新海商法的适用和影响展开深度研讨。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宏凯分析了新海商法对船舶建造合同性质、船东弃船、质量争议等常见纠纷的影响,指出新海商法尚未明确的所有权冲突等问题的法律适用路径;中国民生银行资深产品经理武元权分享了跨境金融产品赋能船舶建造行业的实践,介绍了船舶预付款退款保函、海运快汇、云锁汇等金融工具在风险防控与效率提升方面的应用;大连和洋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校友会副会长孙国蔚探讨了新海商法对方便旗船东的核心冲击,剖析了沿海运输权收紧、责任加重等变化带来的挑战与应对思路;大连光晟律师事务所海事商事争议部主任、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校友会副秘书长苏晓鸿围绕新海商法下船东利益保护,就无还款保函时的权益保障、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目的港无人提货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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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讨论环节,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张宏凯律师、武元权经理、孙国蔚总经理、苏晓鸿律师)


最后,中国海仲东北亚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正义作总结发言。他全面回顾了本次沙龙的核心分享内容,对新海商法实施后海事争议解决与船舶建造实务的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并就东北亚海事商事仲裁机制完善、行业各方协同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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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正义主任委员总结发言)


此次沙龙汇聚了法律、金融、航运等领域的专业力量,通过专题解读、圆桌研讨、互动交流的形式,为新海商法实施后的海事争议解决与船舶建造实务提供了富有价值的指引与参考。中国海仲东北亚中心将以本次沙龙为契机,持续搭建专业交流平台,深化多方合作,整合优质资源,为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及东北亚海事海商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商事仲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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