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海仲资料 >>  海仲60周年专题文章

【纪念中国海仲成立60周年专栏】殷立起:我与海仲的缘分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9-12-11 10:02:58


我与海仲的缘分

本期作者

1.jpg


殷立起,拥有丰富的航海实践和海事纠纷处理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在航运公司管理、船舶操作和管理、船舶安全检查、沉船打捞处理、海上搜救应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货损纠纷处理、船舶建造纠纷处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已经处理了上百起各类纠纷。曾荣获“全国海事调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拥有美国交通运输委员会(NTSB)颁发的Transportation Disaster Assistance证书。现担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调解员。

我与海仲的缘分要从2011年说起,那一年我已经在海事局从事海事调查处理工作多年。在工作期间,经常要受事故双方委托,进行行政调解工作。但由于职能转变,海事部门作为行政管理机构,正逐渐从水上交通事故的行政调解领域淡出。为应对这种转变,社会各界也在寻求一种新型的解决海上事故纠纷的机制。

在天津分会的介绍下,我了解到了一种新型的纠纷解决机制 “海事调解与仲裁相结合”。这种机制的优势在于,为海事事故当事人提供一种新的选择,通过海事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民间调解的独立公正性,突出一线专业人士办案的技术性,鼓励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书的形式赋予海事调解以法律约束力,更快捷方便有效地解决争议,维持航运的正常秩序。


2.jpg

(揭牌仪式)

此后一年多时间内,我作为海事部门的代表与海仲天津分会精诚合作,全力推进成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调解中心”。期间,赴港航企业调研成立天津调解中心的基础,相互沟通起草备忘录。付出终有回报,2012年8月3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调解中心在天津迎宾正式揭牌。调解中心的成立对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发展、提升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软环境。


调解中心成立后,我作为调解中心秘书参与见证了众多“第一”。2012年12月14日,调解中心聘任了第一批调解员,第一次组织开展了调解员培训。2013年1月15日,第一次受理了碰撞事故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的争议案,此案前期调解程序仅8天,快速仲裁程序仅11天,在天津港航系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3.jpg

(调解员聘任及培训)

2017年5月,我非常荣幸的被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让我与海仲有了更多亲密接触的机会,但也倍感压力,毕竟自己一直从事技术工作,缺乏法律思维。我便在工作之余开始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同时利用海仲的平台向仲裁界的前辈请教,以弥补知识上的欠缺。


这些年工作的角色在不停的变化,大学毕业后,我成为了一名航海者,与大海为伴,航行过27个国家,感受了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体验过真正的海钓,经历过强台风,还好吉人天相。后来又误打误撞进入了体制,从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处理了上百起水上交通事故。

2019年,我再一次转换了工作角色,从安稳的体制内辞职,来到了上海开启了一段新的征程,我在心里默默的感谢海仲,是海仲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希望我与海仲的缘份可以一直继续下去。


常见问题

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2021-08-2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海事海商案件么?

2021-08-22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2021-08-22

海事仲裁可否对财产或证据进行保全?如何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