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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应邀出席仲裁公信力建设暨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研讨会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1-21 10:29:22

2021年1月2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主办的仲裁公信力建设暨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研讨会在线上举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石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马东旭,法制网总裁万学忠,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理事长黄进教授,上海市司法局、国际商会、北京律协相关领导,中国海仲、北汽集团等仲裁机构、公司代表,以及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等高校学者应邀出席本次研讨会。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杜新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博士应邀出席,并以“提高治理水平 提升仲裁公信”为题发表演讲

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测量仲裁公信力建设状况、仲裁机构服务水平、反映市场主体对仲裁的信任和信心、记录仲裁发展轨迹,共分为“仲裁公信力建设与评估的要件与方向”“仲裁公信力建设的制度环境与外部条件”“仲裁公信力建设与评估的实践问题与发展展望”和“仲裁用户对仲裁公信力建设与评估的期待”四个单元。

中国海仲应邀出席仲裁公信力建设暨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研讨会

(李虎博士发言)

李虎博士在演讲中指出,从国际商事仲裁的角度而言,我国仲裁国际公信力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庭之间关系协同,一是仲裁机构治理结构构建和治理水平提高。与国际仲裁机构适度而有限的管理相比,我国机构对仲裁进行深度而全面的管理,这就需要妥善处理好机构和仲裁庭之间的关系,按照《两办意见》要求,推动实现机构管理和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有机结合。就机构治理而言,我国大多数仲裁机构均是事业法人,实行委员会(理事会)制,委员会(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实践中,我国机构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治理结构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落实执行的问题。为此,需要根据《两办意见》要求,真正发挥委员会的决策作用,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切实提高治理水平,提升我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

2019年,中国海仲在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中斩获“涉外服务十佳机构”殊荣。中国海仲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积极为我国仲裁公信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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