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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黄晨亮副秘书长一行 拜访舟山中昌海运公司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9-04-01 11:23:10

4月1日,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实验区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黄晨亮副秘书长一行在中国海仲仲裁员戴玉鑫的陪同下拜访了舟山中昌海运公司。中昌海运公司副总经理郑力热情接待了黄副秘书长一行。

 

黄副秘书长首先介绍了仲裁中心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仲裁中心的成立,能够就近为周边地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仲裁服务,同时中国海仲将积极组织专家,制定行业标准格式合同,为企业提供事先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切实服务于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郑副总经理介绍了中昌海运的业务和舟山航运市场情况。他表示,航运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谈判地位的差别面临不少问题,非常需要相关法律服务以及行业标准合同的指引。

 

中国海仲仲裁员戴玉鑫结合自身参与制定中国海仲行业标准合同的经验,表示格式合同要更贴近企业和市场需求,突出合同关键要素的同时具备一定灵活性,引导企业自主提高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

 

中国海仲将继续组织专家走访和研究,了解企业和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海仲行业标准合同,以更完备的事前法律服务为航运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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