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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5-18 13:51:00
2021年5月18日下午,作为“第二届中国(东疆)航运产业周”暨“第六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的重要环节,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在滨海新区于家堡洲际酒店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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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本次研讨会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三方联合主办,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天津、青岛、武汉、广州、上海、南京六地海事法院,天津海事局,天津财政局,天津自贸法院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各大租赁公司、国内外律所、资产评估机构等40余家机构参会,60多位行业专家与业界精英汇聚一堂,就新形势下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天津海事法院院长李秀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博士,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公良,在开幕式分别致辞。


李秀杰院长表示,天津海事法院始终以服务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重视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研究产业创新过程中产生的疑难法律问题,妥善审理涉及船舶海工融资租赁、平行进口汽车、邮轮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各类案件;同时,天津海事法院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态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一些案件的审理赢得了国际赞誉。在海事金融面临市场重构的窗口期,希望业内同仁能够借此机会,深入探讨、交流互鉴,共同为海事金融产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李虎副主任表示,长期以来,船舶融资以及相关金融争议解决已成为中国海仲的主要业务。中国海仲审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仍然保持世界领先,调解案件稳步增加,网上仲裁破冰启航,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得到认可。同时中国海仲还牵头制定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为海事金融企业从事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服务。未来,中国海仲将不断发挥自身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促进海事金融产业创新驱动、健康发展。


李公良副主任指出,在当前国外经济形势和国内航运产业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中国租赁公司作为全球船舶融资的中坚力量,肩负着服务中国造船和航运服务走出去的责任,在全球市场的渗透率不断提高。随着租赁行业准入和监管权限下放东疆,以及天津自贸法院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的成立,东疆的行业监管环境和法律环境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未来,东疆将继续推动在海事金融领域的政策和功能创新,重视司法服务在促进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深化中国海事金融产业良性化发展提供政策与服务保障。


本次研讨会分两个讨论环节,分别由中国海仲天津分会秘书长王英民博士以及天津海事法院告申庭庭长郭建君担任主持人。围绕天津海事法院海事金融案例专题,疫情背景下中国作为纠纷解决地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法庭改善融资租赁营商环境的司法举措安排,境外船舶租赁业务债务重组中出租人权益维护,海工船舶离岸租赁中涉及的法律风险防范,民法典出台后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及应对这六个议题,业内领导、专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天津海事法院、中国海仲、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天津自贸法院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的专家,工银、民生、招银、国银、远东等租赁企业的法务负责人,VesselsValue的中国区代表以及北京圣大、炜衡等律所的合伙人及其他与会专家纷纷参与讨论,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专家点评环节,天津、青岛、武汉、广州、上海、南京海事法院的专家对于以上讨论议题给出了专业的评价与指导。
2021年既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东疆海事金融产业开启新征程、迎接新挑战的一年。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助于解决租赁公司在海事金融领域法律实践难点,进一步优化东疆的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我国海事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海仲将深化与东疆管委会、天津海事法院的合作,发挥优势作用,为海事金融企业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法律服务,为海事金融法律与实践的交流研讨提供平台,推动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海事金融法制环境,助力海事金融产业创新和发展。
研讨会期间,中国海仲还与天津海事法院进行了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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