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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3家机构被纳入首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构名单 合力打造国际法治合作新平台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8-12-12 16:21:24

根据近日发布并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确定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等成为首批被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和调解机构。

“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的重大举措,对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在近日举办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座谈会上如此表示。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秘书处副处长王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将调解、仲裁和诉讼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放在一起,提供“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服务,这是中国的创新之举。

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要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前期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重要配套文件,更是切实、专业、高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要。”王芳说,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化,各类国际商事纠纷也不断增加,非常有必要认可一批公正、专业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构。

在王芳看来,发布《通知》还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化大浪潮中,中国专业的仲裁及调解机构有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担当起与世界各国开展司法交流合作,推动国际法治发展的责任,彰显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维护国际经贸秩序的立场和决心。

“《通知》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王芳告诉记者,一是表明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有利于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三是有利于打造国际法治合作新平台。

在贸仲委看来,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化解纠纷,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意义重大。

贸促会在多元化解决机制方面经验丰富

在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仲裁和调解机构中,中国贸促会相关机构占三席。

其中,贸仲委具有60多年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丰富实践经验,并不断推动我国涉外仲裁制度创新和仲裁法治建设发展。近几年来,贸仲委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受案量、标的额以及当事人国籍类别均名列国际仲裁机构前列,仲裁裁决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执行,贸仲委良好的声誉得到了中外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去年,贸仲委受理了涉及“一带一路”沿线22个国家和地区的72个案件,为妥善解决涉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商事争议积累了宝贵经验。

“作为全国以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解决为特色的仲裁机构,中国海仲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方面坚持创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顾超告诉本报记者,一是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中国海仲进行了“仲裁中的调解”以及“调解+仲裁”的特色实践。二是在2018年发布的《调解规则》中,创造性地设计了“邀请调解”程序。三是海仲与海事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相继合作,以专家调解代替行政调解。四是海仲创立了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委托调解机制。2011年,海仲与上海海事法院进行诉调对接合作;2017年8月,海仲与广州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对法院委托仲裁机构调解的原则、调解启动方式、调解阶段、调解员选定、调解期限达成一致,委托调解协议落地实施后调解成功率超过60%。

王芳告诉记者,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涉外商事调解机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方面坚持创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30多年来,已处理了上万件调解案件,是国内甚至是国际商事调解事业的先行者、实践者和探索者。目前,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已建立了51个地方和行业调解中心,与国外18个对口机构建立了多双边联合调解机制,并成为中国贸促会与100多个国家建立的380个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加强国际商事法庭的诉调对接工作

王芳认为,目前,“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服务还不为广大的中外商事主体了解、熟悉和接受,这需要持续的宣传和推广,通过案件的办理,获得中外当事人的认可,在国际争端解决领域切实贡献出中国的智慧和方案。

罗东川要求,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应充分发挥创造性和能动性,与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齐心协力,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与尝试,使“一站式”机制发挥实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

据贸仲委透露,他们将充分发挥贸仲委海外联系多、渠道广的优势,在境外举办的研讨会、交流会和路演中,积极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提高国际社会认知度;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根据需要,适时修改完善程序规则,为仲裁与调解、诉讼有机衔接提供规则保障;努力加强智慧仲裁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确保与国际商事法庭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我们将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适时完善仲裁规则,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继续放大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主动服务国际商事法庭和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吸引更多当事人在中国进行仲裁,努力把中国打造成为国际海事仲裁中心、航运纠纷解决的‘首选地’和海事仲裁规则创新的‘策源地’。”顾超告诉记者,一是将加强与国际商事法庭的诉调对接工作。总结中国海仲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广州海事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经验,努力建立中国海仲与国际商事法庭以及全国海事法院对接的诉调对接业务模式。二是积极参与配合最高院国际商事法庭相关配套机制的建设,对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中所遇到的问题开展研究。三是利用海仲国内外仲裁员的专家优势,对接国际商事专家库,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输送人才资源。

王芳告诉记者,调解中心将充分利用国际商事法庭诉前引导委派调解机制,对于诉到国际商事法庭的案件,利用自身国际化专业化的优势,接受委派,先行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取得国际商事法庭的调解书或是判决书;对于由调解中心独立受理的国际商事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也可以得到国际商事法庭出具的调解书或是判决书。总之,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愿发挥自身的专家优势和国际化优势,尽全力配合国际商事法庭的工作。

“接下来,调解中心将发挥行业影响力,通过国际调解高峰论坛等平台扩大‘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宣传与推广。”王芳表示,贸促会调解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致力于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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