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海仲新闻 >>  2022年新闻

中国海仲华南分会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调整近期仲裁工作安排的通告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2-03-14 14:47:41
鉴于当前深圳市疫情防控需求,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华南分会”)结合实际工作,本着“减少接触、降低风险”的原则,现就近期仲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自2022年3月14日起,中国海仲华南分会暂停现场立案咨询和与仲裁案件有关的现场服务。
2. 当事人如需立案咨询或者询问案件进展,请优先选择电话、邮件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755-88286848/0755-88286884,邮箱:tangjiawei@ecmac.org。
3. 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的,请优先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
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海仲华南分会提交仲裁申请的,收件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A区14层1401-12”。
4. 如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无法按期提交仲裁文件、参加开庭审理或其他仲裁活动的,可根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申请线上开庭或延期开庭。如有紧急情况,请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与案件经办人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案件相关事宜。
5.当事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来中国海仲华南分会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案件经办人预约,并按照华南分会办公室所在大楼及区域疫情防控需求,做好防护措施,配合检查。
6.如有任何仲裁服务需求,请拨打中国海仲华南分会前述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中国海仲华南分会联系方式:0755-88286848/0755-88286884

常见问题

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2021-08-2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海事海商案件么?

2021-08-22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2021-08-22

海事仲裁可否对财产或证据进行保全?如何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021-07-27